电气设备防爆等级解析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28日 文章作者:声科电子 阅读量:162

一、防爆标志构成

防爆标志一般由以下5个部分构成:

①防爆标志EX:表示该设备为防爆电气设备;

②防爆结构形式:表明该设备采用何种措施进行防爆,如d为隔爆型,p为正压型;i为本安型等;

③防爆设备类别:分为两大类:I为煤矿井下用电设备、II非矿井下用电气设备;

④防爆级别:分为A、B、C三级,说明其防爆能力的强弱;

⑤温度组别:分为T1~T6六组,说明该设备的最高表面温度允许值。

Ex(ia)ⅡC T6的含义 :

Ex(ia)ⅡC 的含义:

注 : 该标志中无温度组别项 , 说明该仪表不与爆炸性气体直接接触 .

二、防爆电气设备结构型式

(1)隔爆型具有隔离外壳的电气设备,能把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部件封闭在一个外壳内。该外壳能承受内部爆炸性混合物的爆炸压力并阻止其向周围爆炸性混合物传爆。

(2)增安型在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并在结构上采取措施,提高其安全程度,以避免在正常运行条件下和规定的过载条件下出现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险温度。

(3)本质安全型在正常运行情况下或标准试验条件下所产生的火花或热效应,均不能点燃爆炸性混合物。

(4)通风充气型或正压型具有保护外壳,且壳内充有保护气体,其压力保持高于周围爆炸性混合物气体的压力,以避免外部爆炸性混合物进入外壳内部。

(5)充油型全部或某些带电部件浸在油中,使之不能点燃油面以上或外壳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6)充砂型外壳内充填细颗粒材料,以便在规定使用条件下,外壳内产生的电弧、火焰传播,壳壁或颗粒材料表面的过热温度,均不能点燃周围的爆炸性混合物。

(7)防爆特殊型采用国标GB3836—83《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未包括的防爆型电气设备或部件时,由主管部门制订暂行规定,送劳动人事部备案,并经指定的鉴定单位检验后,按防爆特殊型电气设备处置。

(8)粉尘防爆型为了防止爆炸性粉尘进入设备内部,外壳的接合面应紧固严密,并加封垫圈,转动轴与轴孔间要加防尘密封。粉尘沉积有增温引燃作用,所以要求设备的外壳表面光滑、无裂缝、无凹坑或沟槽,并且有足够的强度。

(9)无火花型在正常运行时,不会出现火花,电弧和高温表面的电气设备,适用于2区。